公告日期:2022-10-31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南路 320 号宏正大楼
2022 年 10 月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关于本次发行无需提供中介机构专项意见的说明......5
二、 基本信息......5
三、 发行计划......9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20
五、 其他重要事项 ......22
六、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22
七、 中介机构信息 ......24
八、 有关声明......26
九、 备查文件......28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宏正设计 指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主办券商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统 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结算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
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民法典》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公司章程》 指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
本次定向发行、本次发行 指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定
向增发股票的行为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
发行规则》
《定向发行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
发行指南》
《信息披露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信息披露规则》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股票发行说明书任何表格中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关于本次发行无需提供中介机构专项意见的说明
经自查,本次发行同时满足下列情形:
1 连续 12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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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