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04
证券代码:838571 证券简称:宏正设计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单德贵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所作出的决议有效。(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91,849,4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7%。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董事会秘书徐文辉出席会议;
财务总监黄定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心员工认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实现公司更好、更快成长,公司董事会提名:徐雨霞、牟晓卓、林幸佳、戴瑶、龙桂先、王宏、覃文 7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核心员工名单及其任职情况见附件。本核
心员工名单将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 2022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1 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8,740,91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公司股东王宏、覃文因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而构成关联交易,采取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徐伟、徐奇立等32 名自然人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计49万股,每股4.27元,共计募集资金209.23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525,5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胡瑜、徐奇立、徐伟、王宏、陈超、潘笑农、陈彩琴、戴锋、姜学庆、顾晓春、王宜汉、覃文、屠海滨、李飞、李丹、王丽、胡敏焕、刘勇、王李萍、沈林峰、戴婷、杨筠霞、朱斌、李文楠、顾妍微、顾文丽、何光超因拟认购本次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而构成关联交易,采取回避表决。(三)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2 年股票定向发行中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
安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2 年进行股票定向发行,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
发行,因此针对本次发行的股份,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525,5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胡瑜、徐奇立、徐伟、王宏、陈超、潘笑农、陈彩琴、戴锋、姜学庆、顾晓春、王宜汉、覃文、屠海滨、李飞、李丹、王丽、胡敏焕、刘勇、王李萍、沈林峰、戴婷、杨筠霞、朱斌、李文楠、顾妍微、顾文丽、何光超因拟认购本次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而构成关联交易,采取回避表决。(四)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前十大股东之一:徐
伟;胡瑜、徐奇立、戴锋、姜学庆4名公司股东兼董事;陈超、陈彩琴、王李萍等20名公司股东兼核心员工;徐雨霞、龙桂先、牟晓卓、林幸佳、戴瑶、王宏(股东)、覃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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