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838571 证券简称:宏正设计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1 日起施行。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公司自2023 年1 月1 日起执行“解释16 号”,对于在首次
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 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400,981,440.6
资产总计 401,017,113.99 -35,673.36 -0.01%
3
210,503,346.0 210,503,346.0
负债合计 0 0.00%
1 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259,030.17 -35,673.36 18,223,356.81 -0.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926,488.83 -35,673.36 33,890,815.47 -0.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注】
盈余公积 14,562,668.80 -3,567.33 14,559,101.47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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