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4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838573 证券简称:巨龙通信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长春巨龙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按照公司所在地长春市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司处于临时性停工停产状态。受此影响,公司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暂时无法前往公司收集提供审计机构所需资料,同时审计机构也无法如期收集询证函等审计资料,公司预计无法按时编制和按期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2 年 6 月 20 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原预约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受长春市新冠疫情影
响及长春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起实施临时性有序停工
停产,公司员工以居家办公的形式继续应对重大及应急项目。但公司财务人员及相关人
公告编号:2022-003
员无法前往公司收集提供审计机构所需资料,同时审计机构也无法如期收集询证函等审计资料,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目前疫情的不利影响尚未消除,长春市的疫情管控措施仍未解除,当前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待疫情的管控解除,公司复工复产后,公司将督促各方加快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工作,尽快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 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巨龙通信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 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公司联系人:高伟 联系方式:13321581116
长春巨龙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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