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838574 证券简称:思普科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北京思普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不设网络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10:00 召开,预计会期半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574 思普科 2023 年 5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1604室北京思普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对 2022 年度的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总结,
并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网站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编号:2023-001)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号:2023-002)。
(二)审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思普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带有强调事项段事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思普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带有强调事
项段事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三)审议《董事会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四)审议《监事会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2023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 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 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公司监事会组织编写了《2022 年度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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