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8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838578 证券简称:东方信达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山东东方信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事项概述
山东东方信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山东东方信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以下简称“《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部分内容需要更正,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二、更正前内容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776,1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
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
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 0.7 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
公司总股本为 31,776,19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1,309,058 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告编号:2022-023
三、更正后内容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776,1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
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
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 0.7 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
公司总股本为 31,776,19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1,309,058 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63 元。(如适用)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四、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山东东方信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原公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信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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