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27
公告编号:2021-039
证券代码:838580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更正以前年度定期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更正,公司本次对定期报告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公司按规定对定期报告进行调整,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更正以前年度定期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
公告编号:2021-039
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度及半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樊晓兵、李少谦、邢存宇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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