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14
公告编号:2022-041
证券代码:838582 证券简称:德华生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批准公司 2023 年度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授权董事长申请 2023 年度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并负责具体实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贷款及相关担保授权事宜的权限进行相应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杜建强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不含已经发生的贷款)的贷款及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其中以公司在建工程、应收账款、房产及土地等自有资产作为抵押担保及公司关联方以自有资产无偿为公司融资进行抵押担保或者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3,000.00 万元)的前提下,决定与金融机构签署各类融资合同、担
公告编号:2022-041
保合同。公司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对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贷款及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内,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授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杜建强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申请综合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