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30
证券代码:838590 证券简称:奥一新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奥一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2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奥一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北京奥一新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奥一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二街 8 号北斗导航产业园 2 号
楼 A 座 3 层 314,邮政编码:10111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9.799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20 年。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经营宗旨: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实行先
进的科学管理,适应市场需要,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为股东奉献投资效 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电站智能监控单元及箱变智
能监控单元;技术推广服务;软件设计;销售电子产品。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公司发行
的全部股票均采用记名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序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号 股)
1. 姚一波 607.5458 80.196% 净资产折股
2. 北京奥英投资中心(有 75.7576 10.000% 净资产折股
限合伙)
3. 洪秋实 22.7273 3.000% 净资产折股
4. 黄锋 22.7273 3.000% 净资产折股
5. 李同玉 22.7273 3.000% 净资产折股
6. 北京一华创业投资有限 6.0606 0.800% 净资产折股
责任公司
7. 刘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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