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38597 证券简称:基业长青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基业长青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基业长青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印章及资质证件是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力的标志,也是公
司名称的法律体现,为加强其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使管理更加规范化、
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各分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
章、公司财务专用章。
第二章 印章管理
第四条 公司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指定部门或专人 (统称
“印鉴管理人”)根据本制度管理和使用;总经理授权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 责管理和使用,财务负责人应在财务部内部确定财务专用章的具体管理和使 用人。
第五条 公司印章损毁或无法正常使用,需重新刻制时,印鉴管理人应
将原印章按法定程序登记、销毁,并出具销毁报告,交档案室保存。
公告编号:2022-011
第六条 印章使用范围:
(1) 公司对内、对外签发的文件;
(2)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资料;
(3) 公司章程、协议、合同;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员工的调动、任命及聘用。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
第七条 各使用部门应严格遵守此办法并按《印章及资质使用流程》完成印章使用。
(1) 公司各级人员使用印章,普通类事项须按要求在办公系统中填写
《公司资质证件及公章使用审批表》,并按流程提交至相应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用印申请需遵循“一事一批”原则,同一事项不重复审批。
(2) 印章保管人应核对文件内容和《公司资质证件及公章使用审批表》
上的填写情况,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
(3) 涉及经济类的合同(除项目合同外)须按要求在办公系统中填写
《经济类合同用章审批表》,经相应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4) 涉及项目类的合同须按要求在办公系统中填写《项目合同审批流程表》,
并按流程提交至相应部门审批后即可使用。
(5) 凡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
审核签字。
(6) 财务人员依日常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7) 非工作时间使用公司印章的,须提前半天预约。
(8) 办公系统中的三个相应表单将作为用印凭据,可随时在系统中进
行查看并由印章保管人定期整理后归档。
第八条 印章借用程序:
(1) 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的,应
事先填写《公司资质证件及公章使用审批表》并在使用类型中选择借用,按办公系统流程完成审批后方可借用。印章外借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其用于申请事由,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公告编号:2022-011
(2) 借用当事人应妥善保管公司印章,如有遗失,须及时向印鉴管理
人报告。因印章遗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借用当事人承担,部门负责人
负连带责任。
第四章 责任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时,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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