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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24 15:40:39 股吧网页版
车工股份:江海证券关于车工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4


江海证券

关于车工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江海证券作为车工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15 年 12 月 7 日,车工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车工股份”)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对每年的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出了明确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车工股份已累计两年以上未按协议约定向江海证券缴纳持续督导费用。江海证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的规定,于 2021 年 5 月12 日第一次对车工股份进行催告,并于当日在全国股转公司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了《风险提示公告》;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第二次对车工股份进行催告。若车工
股份经江海证券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江海证券可以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车工股份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经江海证券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江海证券可以单方面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解除持续督导协
议。在江海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在《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解除前,仍依法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催告函》

江海证券
2021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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