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08
江海证券
关于车工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江海证券作为车工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最近一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受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 否
处分(除公开谴责外)
2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2022 年 01 月 28 日,主办券商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纪律处分决
定书》(【2022】20 号)《关于给予车工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纪律处分的决定》,江海证券已于当日将上述通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送达车工股份,纪律处分的决定内容如下:
“当事人:
车工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甲 1 号中电金扬科技园一号楼 A306 室。
经查明,挂牌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被我司驳回终止挂牌申请后,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法定期限
届满之日起连个月),仍未披露 2021 年中期报告。
此外,在终止挂牌审核期间,挂牌公司也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挂牌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股转系统公告【2020】2 号,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车工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挂牌公司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2、车工股份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车工股份尚未披露相关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1、全国股转公司给予车工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公司无法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将继续密切关注和追踪车工股份的重大事项,若有重大进展或其他重要事项会继续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车工股份存在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江海证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车工股份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红霞,13301311681。
江海证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玲慧,17721440728。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车工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纪律处分的决定》
江海证券
2022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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