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3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8606 证券简称:新封生态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新封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
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河南新封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35 号)、《关于对河南新封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赵桐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64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南新封生态环境工程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潘丙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
赵桐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17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时任董事长潘丙勇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赵桐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
《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给予公司、潘丙勇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赵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17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后续将定期披露风险提示进展公告,说明风险事项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及主要股东将积极接受投资者咨询,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35 号)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64 号)。
河南新封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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