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8613 证券简称: 金软瑞彩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北京金软瑞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修订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订本章程。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 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记载于公司 公司发行的股份记载于公司
股东名册上。公司发行的股份, 股东名册上。公司发行的股份,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后, 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后,在
司集中存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 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
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
方式。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 公司的股
份: 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公司合并; 公司合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或者股权激励;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 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依据相关 他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之方式进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 会决议通过。公司依照第二十二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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