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838615 证券简称:可思克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可思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张泽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以及管理层和公司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发展势头良好,顺利地完成目标。公司监事会在对 2022 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主席张泽峰先生将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对 2022 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浙江可思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10);《浙江可思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对2022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 2022 年发展情况,公司对 2023 年的财务工作做出了预算,并形成
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基础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情况已经审计完毕,并出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一家具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资格,以及具有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从事税务鉴证、税务服务资格的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圆满完成各年度报表的审计工作任务外,还为公司的会计处理特别在学习掌握新会计准则方面给予了公司大力地支持。为
此,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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