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5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38615 证券简称:可思克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可思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浙江可思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为提高决策和经营效率,实现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拟申请股票在全
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浙江可思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8 月 16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全体股东均出席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体表决通过了申
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的议案,公司不存在异议股东。公司已就申请终止股票挂牌相关事宜提前与公司全体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就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无异议股东。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3-032
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和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可思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 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丽虹
联系电话:0578-2696568
邮箱:102644658@qq.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水阁工业区绿谷大道 332 号
五、 备查文件
《关于同意浙江可思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3]1578 号)。
浙江可思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