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5
证券代码: 838616 证券简称:北鳐食品 主办券商: 华林证券
黑龙江北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2023年7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黑龙江北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办法和审计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事务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三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四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五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黑龙江北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吉林喜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喜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以其持有的股权所对应的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股认购股份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黑龙江北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eilongjiang Beiyao Food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六合社区35委12组(平安小区111-7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833.3330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或者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承担与履行职责无关的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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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第一,执行第一;对团队负责,对客户负责,对结果负责。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生产;水产养殖。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凭证。
第十五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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