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和科技:北京市天济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补发声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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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5
公告编号:2024-072
证券代码:838618 证券简称:绿和科技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关于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补发声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北京市天济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因工作人员疏漏,导致公司未能及时披露《关于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现予以补发。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4-071)。
公司对延迟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技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辽宁绿和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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