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1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8624 证券简称:文龙中美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山西文龙中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预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西文龙中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 年 3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西文龙中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并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山西文龙中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6.00元/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2,400,000元,不超过 4,80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情况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时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公告编号:2024-011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6.0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按回购价格上限 6.00 元/股计算,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400,000 股,不
超过 8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89%-1.78%。
(五)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2,400,000 元,不超过 4,800,000 元,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六)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和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集合竞价方式回购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实施预告,公告拟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4、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坚决避免发生“约定交易”、“变相定向回购”等违规情形。
二、本次回购实施的时间区域
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 年 3 月 26 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5
个交易日。
三、注意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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