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8624 证券简称:文龙中美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山西文龙中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9 月 2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9 月 1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山西省兴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我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收到山西兴县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开庭审理,因案件当事人申请鉴定,法庭中止审理。鉴定机构出具
鉴定意见后,本案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再次开庭,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曹鼎
与挂牌公司的
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西文龙中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河
公告编号:2024-021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西华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贵锁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
主要负责人:赵志忠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建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被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认为在案涉工程中存在新增工程量,被告尚未与原告进行结算,并未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由此产生争议,原告故向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四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3,962,102.09 元;
2、判令四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 3,962,102.09 元为基数,从
2021 年 11 月 27 日起算,至四被告实际清偿时为止,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
3、判令四被告连带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监定费、公告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再次开庭,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公告编号:2024-021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仲裁尚未判决,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事项冻结被申请人山西文龙中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 2,000,000 元。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核实事实情况并维护合法权益,聘请律师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兴县人民法院传票
兴县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山西文龙中美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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