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31
公告编号:2020-009
证券代码:838628 证券简称:卅思云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北京卅思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与其他相关规定。
以及 2018 年 6 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和 2017 年 5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 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2019 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2019 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
公告编号:2020-009
式)。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
(4)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
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告编号:2020-009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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