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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2-08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838644 证券简称:欧迅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成都欧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1、《关于给予成都欧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61 号); 2、《关于对成都欧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刘建刚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43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成都欧迅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
公司
俞祖英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
刘建刚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2-003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中期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第 1.4 条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施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 息披露违规。
成都欧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俞祖英和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 责人)刘建刚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 《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 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成都欧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 货市场诚信档案 。
(二)给予俞祖英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三)对刘建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 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 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03
本次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未对公司财务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向相关责任主体告知此事,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会引以为戒,将勤勉 尽责,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给予成都欧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2022]61 号);
2、《关于对成都欧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刘 建刚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43 号)。
成都欧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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