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6
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38651 证券简称:谷实生物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
们认为,根据公司目前的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进行权益分派,
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该权益分派方案制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据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的款项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的实际资金需求,是公司经营所需的,是合理、真实和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据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50
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福胜、李文、刘志伟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审计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以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材料,并对公司高管及财务人员进行了必要问询,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据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福胜、刘志伟、李文
2024 年 0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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