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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浙江申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0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申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浙江申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辅导对象”“申吉钛业”“公司”或“发行人”)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申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赵亚南、盛立伟、吴士明、陈月莹、冯韬、赵一明和盖淑雅 7 人组成,由赵亚南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为民生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期间。本期

辅导采取的方式主要包括:尽职调查、问题诊断和专业咨询及组

织自学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

民生证券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共同合作,持续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信息及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梳理,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和跟进。

2、问题诊断和专业咨询

本辅导期内,民生证券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通过内部讨论对关注的问题形成专业判断,并与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就所关注的辅导对象在经营过程中的重点法律及财务问题提出完善方案并督促辅导对象尽快加以整改。

3、组织自学

本辅导期内,民生证券持续且及时地向辅导对象传阅最新政策文件,分享对于相关政策的解读,强化接受辅导人员对证券市场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

在本期辅导过程中,公司对辅导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及时完整地提供核查需要的资料,对民生证券提出的建议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进行相应整改,辅导对象对民生证券提供的辅导材料也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在辅导期间,辅导对象按照《辅导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天

册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助了辅导工作的开展,作为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了尽职调查工作,提出专业意见,有效地配合了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开展,并对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起到了督促作用。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工作中,民生证券在对辅导对象的经营管理、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相关建议。目前,公司已在民生证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治理制度和议事规则。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管理人员需进一步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规意识,提高公司内控治理水平。后续民生证券将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对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开展辅导培训工作,使其深刻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深化其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承诺履行等方面责任义务的理解。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

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赵亚南、盛立伟、吴士明、陈月莹、冯韬、赵一明和盖淑雅 7 人组成,由赵亚南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辅导人员均为民生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辅导工作内容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辅导机构将致力于以下几点:第一,进一步完善法律和财务核查工作,辅导公司进一步提高内控水平;第二,针对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并开展后续辅导工作;第三,督促公司独立完整性规范,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第四,整理并传达最新的证券市场动态和监管政策情况,加深辅导对象对最新法规和监管要求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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