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1
公告编号:2020-051
证券代码:838663 证券简称:中商艾享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中商艾享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1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飞
6.会议列席人员:崔建波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庞瀛、王海春因在外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子公司呼和浩特市友邦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邦草业”)业务经营的需要,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的
公告编号:2020-051
法人贷款产品的要求,友邦草业法定代表人孙钢拟向兴业银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800 万元全部用于友邦草业开展饲草的采购业务。
根据融资要求,需中商艾享以持有的友邦草业股权为孙钢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上述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鉴于孙钢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担保及关联借款。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无需回避本议案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中的议案,提议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本议案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中商艾享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商艾享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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