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8
公告编号:2023-030
证券代码:838664 证券简称:ST 桃花坞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桃花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未提出复核申请事项
北京桃花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收
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股转公告【2023】260 号”关于作出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因公司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
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8 月 7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桃花”。
二、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
公告编号:2023-030
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三、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刘春鹏
联系电话:17710509071
邮箱:liuchunpeng@taohv.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八里庄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3 号楼 1609
(二) 券商联系人:范玲玲
联系电话:010-56175811
邮箱:fanlingling@cczq.net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德胜国际中心 B 座 3 层 301
北京桃花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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