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10
公告编号:2022-047
证券代码:838672 证券简称:金润德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山东金润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贷款基本情况
山东金润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授信业务总协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2022年淄周中银授总字072号、2022年淄周中银借字072号。根据上述合同,公司拟以坐落于周村区周隆路7077号的一宗不动产(鲁
(2021)淄博周村区不动产权第0000530号)提供抵押担保,向中国银行借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借款期限1年。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详见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和《关于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并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详见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二、本次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获得的人民币1,0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贷款,有助于解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问题,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并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授信业务总协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公告编号:2022-047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润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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