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0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38677 证券简称:奥莎动力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奥莎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湖南奥莎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长沙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湘 0121 民初 531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 月 10 日
案号:(2020)湘 0121 执 376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长沙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湖南奥莎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陈赛平支付工资报酬 3947 元、报销费用 810 元;二、限被告湖南奥莎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陈赛平支付业务费 26.55 万元; 三、驳回原告陈赛平其他诉讼请求。以上(一)(二)项共计 27.0257 万元,限被告湖南奥莎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陈
公告编号:2020-008
赛平支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 10 元,减半收取 5 元,由原告陈赛平负担。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目前正与申请人进行积极沟通,探讨处理债务事宜的可行方案,如达成可行方案将向法院申请撤销相关失信信息,消除失信被执行人的负面影响。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网截图
湖南奥莎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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