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陕西通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二月
目录
释义 ......1
第一节 序言......2
第二节 收购人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3
一、财务顾问承诺 ......3
二、财务顾问声明 ......3
第三节 财务顾问意见......5
一、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及方案......5
三、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体资格情况......6
四、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16
五、 收购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收购人的方式......16
六、收购人的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16
七、本次收购的授权和批准情况......16
八、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作出的安排......17
九、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及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影响 ......17
十、收购标的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19
十一、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某种协议或者默契......19
十二、公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21
十三、关于不注入金融类、房地产类企业或资产的承诺 ......23
十四、中介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公司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关联关系 ......23
十五、关于收购项目聘请第三方机构情况的说明......23
十六、财务顾问意见 ......24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在本收购报告书中,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陕通股份、公众公司、 指 陕西通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收购人、受让方 指 王湧
转让方 指 王媛
一致行动人 指 王耀荣、王虹
百事通 指 陕西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王湧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王媛持有的陕西百事通
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0%的股份。陕西百事通企业投资
本次收购 指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非上市公众公司陕通股份 69.05%的股
份,为陕通股份的控股股东。本次收购后,非上市公众公
司陕通股份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收购人成为陕通股份的
实际控制人。
收购报告书 指 陕西通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财务顾问报告 指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陕西通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股权转让协议》 指 王湧与王媛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收购人财务顾问 指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人法律顾问 指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公众公司法律顾问 指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公司章程 指 《陕西通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1 修正)》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 5 号准则》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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