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8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8712 证券简称:鸿全兴业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鸿全兴业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张科先持有公司股份 13,23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29.97%。在
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3,23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重庆
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本次股权质押系为重庆鸿全兴业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申请 3,54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是实际控制人、股东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股权质押所获得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如果发生质权人行权的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告编号:2023-002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张科先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3,230,000、29.97%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0、0%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3,230,000、29.97%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张科先女士将持有的 13,230,000 股,质押给重庆
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用于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授信业务中的 700 万元流动资
金货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7 年 3 月 27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26 日止。详见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股权质押公告》。上述质押已办理解除质押登记。
2、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张科先女士将持有的 13,230,000 股,质押给重庆
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用于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 4,450 万元的授信业务提供担
保,质押期限为 2018 年 3 月 20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止。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股权质押公告》。上述质押已办理解除质押登记。
3、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张科先女士将持有的 13,230,000 股,质押给重庆
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用于为公司向该银行申请 5,950 万元的授信业务提供担
保,质押期限为 2019 年 3 月 4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 日止。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股权质押公告》。上述质押已办理解除质押登记。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最高额质押合同》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公告编号:2023-002
重庆鸿全兴业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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