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09
公告编号:2022-046
证券代码:838714 证券简称:宇之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整改完成情况的说明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子公
司深圳宇之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与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个人经营贷最高额保证担保书(企业版)》,
为公司关联方刘怀斌以其自有房产抵押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承担
担保最高金额为 5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至 2024 年
3 月 17 日止;刘怀斌与供应链公司同时签订了《反担保合同》。
上述担保发生时,相关责任人未告知信息披露人,公司未能及时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未能及时告知主办
券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相关事项未能及时披露。
二、 整改进展及整改完成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
认原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原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2020 年期末净资
产比例为 7.06%。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24)、《关于追认原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2-026),于 2022 年 5 月 6 日披露《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5)。
公告编号:2022-046
且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原子公司深圳宇之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股权已全部转让处置完毕。处置后,深圳宇之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原子公司深圳宇之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已与公司无关。上述担保追认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主办券商提醒,公司已认识到上述担保事项构成违规担保。目前公司已对上述违规对外担保进行补充审议,并补充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 后续防范措施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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