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7
公告编号:2022-058
证券代码:838714 证券简称:宇之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委托)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和股东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短期金融
理财产品,原理财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 ),现拟增
加至人民币 3000 万元。增加后,理财总额度为不超过 3000 万元(含 3000 万),
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
司 2022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2-058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购买短期金融理财产品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
风险级别为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短期金融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 ),在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三)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内负责具体实施。
(四)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投资期限
有效期为一年。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投资理财品种为风险级别为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短期金
融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 ),在总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协议内容以单次金融理财产品合同协议为准。
公告编号:2022-058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金融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和股东收益。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短期金融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可控和波动性,可能会给投资收益带来不确定性。为谨慎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金融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益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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