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8714 证券简称:宇之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依据该股票发行方案,此次股票发行对象为深圳市中小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 13.98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 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38.8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 报送了本次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予以受理,向公司出具了《受理通知书》(编号:DF20220127002)。 经核查,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符合其股票定向发行要求,并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444号),确认此次公司共发行股票 6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98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88,000.00 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出具的《深圳市东
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 2609 号,确认发行对象实际认购 600,000 股,实际认购金额为 8,388,000.00 元。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公司总
股本由 28,900,000 股增加至 29,500,000 股,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告编号:2024-007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根据《挂牌公
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的要求,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了约定。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与银行、主办券商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为:中国银行深圳桥和支行,账户号码为:751075471812),专户金额为 8,388,0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重大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公司 2022 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8,388,000.00 元,根据《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
规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 8,370,400.00 元,专户扣除手续费
851.42 元,加利息收入 5,512.67 元,募集资金余额 22,261.25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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