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7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8714 证券简称:宇之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26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兴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
公告编号:2024-014
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法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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