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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14 15:38:12 股吧网页版
敦善文化: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4


北京敦善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6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纠纷解决机制
第十四章附则

北京敦善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立北京敦善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地
位,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北京敦
善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北京敦善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信息大厦 1306 室

邮政编码:10002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37.3194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企业宗旨:以音乐乃上善之善为理念,以音乐振
兴为目标,为提高青少年的音乐修养和审美能力、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素质而竭诚努力。追求以无声的觉悟,求有声的事业。服务宗旨:关注客户需求,追求客户满意,用心服务,尽善尽美。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系列化的全方位服务。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文艺表演互联网上网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务;广播电视制作经营;出版物零售(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艺术培训;维修乐器;货物进出口;销售乐器、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家用电器、医疗器械 I 类、日用品、电子产品、工艺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文艺创作;信息技术服务;出租商业用房;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服装租赁、道具租赁;乐器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文艺表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第十五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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