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3-22 19:53:49 股吧网页版
云创数字:广州云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22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838730 证券简称:云创数字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州云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云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
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
席董事 5 人;会议以 3 票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的投
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四个议案需提交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护措施

公告编号:2022-003

为充分保护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中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含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2-003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回购价格主要依据结合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初始成本、挂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股票发行价格、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经营现状等因素进行确认。但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指定的第三方与异议股东协商确定为准。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三)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申报期限为自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

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递交或寄送至公司(寄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公告编号:2022-003

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336 号御发商务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