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2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38732 证券简称:诺威尔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能按期披露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涉诉案件较多,存在未能按期披露诉讼及诉讼进展公
告 事 项 , 根 据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查 询 ( 网 址
http://zxgk.court.gov.cn/)公司多笔涉诉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截至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被执行案件金额不超过公司 2019 年末经
审计净资产 10%(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为 58,693,825.64
元,58,693,825.64元的10%即5,869,382.56元)合计为9,338,243.00
元;被执行案件金额超过 200 万元,且占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10%
以上金额合计为 49,619,818.00 元。
一、金额超过 200 万元,且占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
案件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执行案件金额超过 200 万元,且占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案件如下:
1、(2019)津 0104 执 7500 号
公告编号:2021-012
执行法院: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立案日期:2019 年 12 月 09 日
执行标的:9,849,654 元
2、(2020)苏 0191 执 1238 号
执行法院: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立案日期:2020 年 12 月 08 日
执行标的:13,229,691 元
3、(2021)津 0110 执 1173 号
执行法院: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立案日期:2021 年 02 月 23 日
执行标的:9,682,084 元
4、(2021)津 0116 执 4516 号
执行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立案日期:2021 年 03 月 10 日
执行标的:9,438,389 元
5、(2021)津 0116 执恢 401 号
执行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立案日期:2021 年 02 月 18 日
执行标的:7,420,000 元
二、对公司影响
目前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公司已停产,公司面临巨大的偿债压力。
公告编号:2021-012
三、风险提示
由于资金短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2020年度审计工作,可能存在不能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被股转公司终止挂牌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未能按期披露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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