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28
公告编号:2020-050
证券代码:838732 证券简称:诺威尔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对外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分别披露了《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0-030)、《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一、 违规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1、股东苏顺良、李宗超因资金需要,于 2012 年 5 月 11 日向吴
美月借款 7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即 2012 年 5 月 11 日至
2013 年 5 月 10 日,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2%;各方确认截止 2016 年 7
月 12 日,苏顺良、李宗超尚未返回借款本金 700 万元,利息只记付
至 2014 年 2 月 10 日;诺威尔公司同意无条件为苏顺良、李宗超还款
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苏顺良、李宗超还清全部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止。
2、2017 年 7 月 24 日,沈志红与诺威尔燃气公司、李宗超签订
《借款协议》,约定向诺威尔燃气公司出借 5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月利率 1.5%,李宗超用其持有诺威尔能源公司的 500 万股份提供担保。2019 年 7 月,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其签订担
公告编号:2020-050
保协议并作为债务加入方,同时承担连带责任。
二、 上述违规对外担保最新进展情况
1、本次担保系股东的个人借款,公司在 2012 年成立之初,相关管理措施不完善,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股东承诺,公司不承担相应
还款义务,故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影响。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已
偿还吴美月借款 500 万元。
2、因公司股东李宗超、诺威尔(天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多次为挂牌公司提供无偿担保,为保证诺威尔(天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有效履行为挂牌公司的担保行为,维持其有效运转,故为其提供借款担保。公司已积极催促股东李宗超及诺威尔(天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进款偿付沈志红相关款项,已解决公司存在的风险。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已偿还沈志红借款 50 万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以上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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