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28
公告编号:2020-053
证券代码:838732 证券简称:诺威尔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津 0116 民初 37756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4 月 20 日
案号:(2020)津 0116 执 2663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诺威尔(天津)燃气
公告编号:2020-053
设备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沈志红借款 6,000,000 元及利息 1,420,000 元,共计
7,420,000 元,给付方式:2020 年 3 月 1 日前给付 1,000,000 元,2020 年 4
月 1 日前给付 1,000,000 元,2020 年 5 月 1 日前给付 2,000,000 元,2020 年
6 月 1 日前给付 1,000,000 元,2020 年 7 月 1 日前给付 1,000,000 元,2020
年 8 月 1 日前给付利息 1,420,000;被告李宗超对上述给付款项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二、如被告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诺威尔(天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被告李宗超未按约还款,原告沈志红就剩余未还全部借款及利息可申请强制执行,并对逾期按月息 2%记付违约金;三、
案件受理费 60,788 元,减半收取 30,394 元,保全费 5,000 元,攻击 35,394
元(原告沈志红已交纳),由被告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诺威尔(天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 日前给付原告沈志
红,被告李宗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四、别无其他争议。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 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有不利影响,股东权益保护未受影响。
三、 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解决,争取早日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尽快消除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截图
公告编号:2020-053
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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