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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0-20
公告编号:2022-079
证券代码:838737 证券简称:月新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月新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月新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提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我们认为:为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董事会提名新增认定张煜、刘晓庆、敬再阳、余传鳌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新增认定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杨春华、董旻、宋炳声、张煜、刘晓庆、敬再阳、余传鳌。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本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
公告编号:2022-079
影响。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本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本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北京月新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小英、吕利
2022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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