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提供借款基本情况
2024年保定市蒲公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河北丽蒂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借款392.6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8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追认及授权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公司现对该笔借款追加金额50万元,借款期限:2024.11.05-2025.04.19,借款年利率为4%,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本次借款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提供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0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具体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借款的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借款系为提高公司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借款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河北丽蒂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5MA07WAHH2C
成立时间:2016年09月21日
法定代表人:石孟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保定市惠阳街369号保定中关村创新基地12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销售;木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塑料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借款是用公司自有资金提供借款,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借款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保定市蒲公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保定市蒲公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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