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13
收购人声明
一、本收购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合肥演艺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合肥演艺拥有权益。
三、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1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2
第二节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5
第三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后续计划......8
第四节 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分析...... 10
第五节 公开承诺事项......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5
第七节 参与本次收购的中介机构...... 16
第八节 有关声明 ......17
第九节 备查文件 ......21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目标公司、合肥演艺 指 合肥演艺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合肥演艺集团 指 合肥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人、合肥文广集团 指 合肥文广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人、合肥广电投资 指 合肥广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人以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方式控制合肥文广集团持有合肥
本次收购 指 演艺 46.15%的股份和合肥广电投资持有的合肥演艺 53%的股
份,导致合肥演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报吿书 指 《合肥演艺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则》
《格式准则第 5 号》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合肥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广电中心
B 区
法定代表人 左军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8NAT2N7U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