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0
证券代码:838786 证券简称:ST 普慧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5 日 9:3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786 ST 普慧 2023 年 11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普慧环保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李宪坤。
(二)审议《关于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规章的要求,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制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审议《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安排的议案》
因《公司章程》未对股东优先认购安排作出明确规定,本次股票发行旨在进一步加快公司发展,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损害现有股东利益情况,本次股票发行对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四)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 1 名股票发行对象签署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协议,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项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同意发行的函生效。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李宪坤。
(五)审议《关于拟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股票发行,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会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最新的股本总额、股本结构以及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六)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专项募集资金协议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监管银行、主办券商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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