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8
一创投行关于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创投行作为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普慧”、“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3 年年
度报告》,由于 ST 普慧收入下降,资金紧张,导致无法聘请审计机构,因此预计
不能按时完成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预计无法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 ST 普慧未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含当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 2024 年 5 月 6 日
新增被强制停牌事项。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限期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纪律处分、并被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若公司在 2024 年 6 月 28 日前仍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一创投行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一创投行和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一创投行和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一创投行与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
协议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解除。
一创投行在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主办券商期间,将继续协助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办理日常业务等,并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对挂牌公司有关事项开展核查。
主办券商已就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相关要求对ST普慧多次作出督导提示,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主办券商将持续督促公司披露
年度报告。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若公司未能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含当日)
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于 2024 年 5 月 6 日新增被强制停牌事项。若公司
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限期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纪律处分、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 2024 年 6 月 28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
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汪毓能
联系方式:010-63212001
挂牌公司联系人:陈利
联系电话:020-37655883
邮箱:peakway@peakway.com.cn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一创投行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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