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3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38786 证券简称:ST 普慧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4 年 8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8 月 2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李宪坤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陈利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42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李宪坤、董事会秘书陈利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对公司、董事长李宪坤、董事会秘书陈利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口头警示,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义务。针对此次违规事实,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公告编号:2024-042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广州普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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