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38790 证券简称:卡尔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
定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公司及其他承诺人(以下统称“承诺人”)作出及履行承诺的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承诺是指承诺人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及相关解决措施;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司、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及相关解决措施。
公告编号:2023-007
第三条 承诺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诺人应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公开承诺,不得损害公司、公众的利益。
第二章 承诺的作出和披露
第四条 公开承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不能履约时的责任;
(三)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函)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违约责任和声明;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的其他内容。
承诺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等模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时限。
第五条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应当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并披露。
第六条 承诺相关方在作出承诺前应分析论证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七条 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单独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的专区进行披露。
第三章 承诺的履行
第八条 承诺人作出承诺后,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不得无故变更承诺内容或者不履行承诺。
公告编号:2023-007
第九条 当承诺履行条件即将达到或者已经达到时,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
因法律法规的制订及修改、行业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承诺人无法履行或者迟延履行承诺的,承诺人应及时披露该等信息,并与公司协商确定补救措施。
第十条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及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要求外,承诺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承诺人应当充分披露原因,并向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
公司监事会应就公司及承诺人提出的变更承诺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
上述变更方案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变更方案未经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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