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38790 证券简称:卡尔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卡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的
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投资仅指权益性投资。权益性投资包括各项股权投资、
债权投资、产权交易、公司重组以及合资合作等。
重大资本性支出(如购置消费类资产(如车辆)、技术改造、基本建设、重大固定资产购置等)和委托理财不在本办法规范之内。
第三条 投资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投资决策和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确定的权限范围和程序对公司
的对外投资进行决策。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投资事项进行决策。
公司所有投资活动实行归口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职能如下:
(一)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
(二)对投资项目的预选、策划、论证及实施进行管理与监督;
(三)负责跟踪分析新增投资企业或项目的运行情况;
(四)与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共同参与投资项目终(中)止清算与交接工作;
(五)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六条 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应配合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办理与本分支机构有关
的投资项目。各分支机构原则上不设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但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与投资管理相关的日常工作。
公司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组成专门的项目小组办理指定的权益性投资项目。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三章 投资计划
第八条 公司经营计划应包括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由公司投资管理
部门组织编制并由财务部负责汇总。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需于编制年度经营计划
的同时编制年度投资计划。
第九条 年度投资计划内容包括:投资方向、投资重点、项目名称、性质、
投资方式、规模、效益估算、资金来源等。
第十条 年度投资计划按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确定的审批程序进
行审批,并随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年度经营计划下达相关单位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投资计划的实施和调整,根据公司年
度投资计划实施情况和资金安排情况及时调整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投资项目立项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投资项目实行立项制度。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投资计划,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预选,并作出“项目预选建议书”。
第十三条 各分支机构有投资项目建议权,根据公司投资原则和年度投资计
划,向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提交“项目预选建议书”。
第十四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预选建
议书”进行评估,并对“项目预选建议书”上签署意见。投资总额在 500 万元以下的项目,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立项;投资总额在 500 万元以上(包括 500 万元)的项目,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批立项。
第十五条 投资项目经审批同意立项后,投资管理部门可成立项目小组。项
目小组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深入研究,其主要职责为:
(一)收集分析项目有关资料;
(二)负责对外谈判;
(三)负责项目有关文件的起草;
(四)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六条 投资项目经审批同意立项后,项目小组可据此申请项目经费。项
目经费实行一个项目一次核准总费用预算,项目终了结算的费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部门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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