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1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8791 证券简称:鑫裕智造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终止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齐仁祥分别
与公司另外三名股东齐义禧、齐义乐、齐义金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签署的《股权
转让协议书》,齐仁祥拟将持有的公司股份 32,500,000 股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另外三名股东,其中转让给齐义禧 11,000,000 股,转让给齐义乐
10,750,000 股,转让给齐义金 10,750,000 股。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
2023 年 7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关于
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公告编号:2023-043)、《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公告编号:2023-044)、《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46)。
因股东未在有效期内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导致办理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有效期已过期。经交易各方协商,决定终止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2023 年 7 月 5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公告编号:2023-043)、《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公告编号:2023-044)、《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
公告编号:2024-001
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46)中提及的股东齐仁祥分别与公司另外三名股东齐义禧、齐义乐、齐义金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权益变动事宜,因交易各方终止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而未发生。
终止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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