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1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38791 证券简称:鑫裕智造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15 日以直接书面送达会
议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齐义禧
6.会议列席人员:齐义金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为天津福安顺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 5 家分包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8
公司分包商天津福安顺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天津汇吉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泰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腾逸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裕昌建设工程(天津)有限公司拟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每家分包商担保金额预计均不超过 50 万元,合计金额不超过 250 万元。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的《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天津鑫裕房屋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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