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瑞星时光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核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及相关安排,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宁波瑞星时光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8798,以下简称“瑞星时光”或“公司”)的主办券商,督导公司按照《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清单》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公司治理等情况严格开展自查工作,并根据公司自查以及主办券商对公司日常督导和开展核查的工作情况,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挂牌公司基本情况
主办券商获取并查阅了瑞星时光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全体证券持有人
名册、公司挂牌至今披露的全部年度报告、三会决议公告及其他临时公告等,经核查,瑞星时光基本情况如下:
(一)公司挂牌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0 日;
(二)公司属性为民营企业;
(三)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徐佩娟、金晓、任涛、施冬杰四人,公司股东徐佩娟、施冬杰、金晓、任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明确了四方的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能够实际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4.68%,实际控制人于创始阶段取得控制权。公司挂牌后,实际控制人共变化 0 次;
(四)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截至 2022 年年末,公司股东徐佩娟直接持有
公司 41.96%的股份,公司股东施冬杰直接持有公司 0.74%的股份,二人为夫妻关系;公司股东金晓直接持有公司 32.89%的股份,公司股东任涛直接持有公司 4.90%的股份,作为公司股东宁波拉布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 1.96%的股份,作为公司股东宁波星悦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 2.24%的股份,二人为夫妻关系。
综上,因上述四人均无法单独实际控制公司股东大会,公司无控股股东,徐佩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五)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接受他人表决权委托的情况。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佩娟、金晓、任涛、施冬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外,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佩娟、金晓存在股权质押情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徐佩娟、金晓分别质押公司股份 2,500,000 股,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东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股份被冻结、股权质押的情形;
(七)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主办券商获取并查阅了瑞星时光《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全部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三会会议文件及公告,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完善公司章程;
(二)公司已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制订了适应公司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完善公司章程,已建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遵守设立的规章制度和议事规则,构成严格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公司机构设置情况
主办券商获取并查阅了瑞星时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内部审计部门职责及员工花名册、三会会议文件及相关临时公告等,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设置情况
2022 年初,公司董事会共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独立董事 1 人,无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2 人,其中 1 人担
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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